宣城职业技术学院
《塑胶篮球场地使用和管理办法》
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塑胶篮球场是学校开展体育教学、体育活动、运动队训练、体育竞赛的特殊场所,爱护运动场人人有责,凡进入塑胶运动场活动者,应自觉爱护场内器材、设备,延长场地的使用年限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严禁翻越围栏或强行进入场地,严禁挪动场地内的体育设施和安全设备,不得依靠或冲撞四周围网,由此而发生的意外人生伤害事故,后果自负。
二、禁止挖、抓塑胶,禁止拔、割草叶。场内严禁吸烟,严禁乱扔瓜皮果壳、口香糖、废纸杂物等,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、腐蚀性、污染性物品入内。如人为破坏塑胶场地等体育设施,一律以平方米为单位(不足一平方米按一平方米计算)照价赔偿,并按照学校有关规章严肃处理。
三、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鞋。严禁穿高跟鞋、带钉皮鞋者入场活动。随身物品自行保管,遗失财物自行负责。严禁各类车辆进入运动场内,严禁携带宠物进入。
四、塑胶篮球场应优先保证体育课教学及运动队训练使用,上课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,以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。无课开放期间,本校教职工可凭相关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。严禁在塑胶场地上踢足球,以免发生伤害事故。不得在场内进行杠铃、哑铃等器械运动训练,以免损伤场地。
五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在不影响教学的前提下,可以为社会或社区提供适当的有偿服务,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,待得到管理人员批准后,按照计划在规定时间、规定范围内开展活动。
六、塑胶运动场开放时间:9:00—18:00(冬春季),9:00—19:00(夏秋季),凡遇雨雪天气一律停止使用。
七、校内各部门利用场地组织体育比赛,需提前一周向基础教学部提出申请,待安排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照计划要求进行。
八、进入运动场地活动者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,服从管理,违者视情节轻重,由主管部门依法按章处罚。
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基础教学部
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八日